山西省政府近日印發《山西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山西省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提升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能力;突出源頭治理,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全面加強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落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推動省會太原空氣質量提升等方面的重點任務。在約束性指標上,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物總量2024年、2025年約束性指標。在力爭性指標上,太原市、運城市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后10位;臨汾市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后10位;其他設區城市排名穩定前移。
在推動山西省會太原空氣質量提升方面,有關部門以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加強區域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統籌,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太原盆地不再新增獨立焦化項目。推動太原盆地位于城市(含縣城)建成區的鋼鐵、焦化、水泥、煤電、鐵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退出步進式燒結機和球團豎爐以及半封閉式硅錳合金、鎳鐵、高碳鉻鐵、高碳錳鐵電爐。加快提升貨物清潔運輸比例,太原市采取公鐵聯運等“外集內配”物流方式,2024年區域清潔運輸比例力爭達到60%,2025年區域清潔運輸比例力爭達到80%以上。
加強太原盆地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有關部門統一區域治污力度,強化區域環境政策協同,一體推進清徐、交城工業園區和平遙、介休、孝義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統一區域環境執法尺度,常態化開展區域交叉執法和部門聯合執法。統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減排措施標準,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揮調度機制。
同時,完善太原及周邊重點區域省市聯管、省市聯建、省市聯防機制,統籌推進汾河谷地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對大同盆地、忻定盆地、上黨盆地大氣污染聯防工作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