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原海關統計,2014年1-5月,山西共出口焦炭38.9萬噸,與上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長2.6倍;價值5.8億元人民幣,增長1.9倍;出口平均價格為每噸1484元人民幣,下降20.2%。同期,全國焦炭出口340.6萬噸,增長2.5倍。按照收發貨單位口徑統計,山西省出口焦炭312萬噸,增長2.9倍,占全國出口的91.6%。
主要特點:
一是5月份出口量同比小幅增加,環比大幅增長。5月份山西出口焦炭5.9萬噸,同比增長9.5%,環比增長1.2倍,出口價格環比下降14.4%。
二是國有企業為出口主力。5月份,山西省有焦炭出口記錄的企業有11家。其中7家為國有企業,出口焦炭5.6萬噸,增長27.2%,占全省出口總量的94.6%;3家為民營企業,出口焦炭0.2萬噸,增長1.9倍,占全省出口總量的3.7%;1家為外商投資企業,合計出口焦炭0.1萬噸,下降89.1%,占全省出口總量的1.7%。
三是印度為山西省焦炭出口主要國家。1-5月份,對印度、日本、墨西哥市場的出口量占總值的84.2%。其中:對印度出口16萬噸,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41.3%;對日本出口11.2萬噸,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28.9%;對墨西哥出口5.5萬噸,占同期焦炭出口總量的14%。
四是山西省焦炭出口量位列全國第三。按照經營單位口徑統計,1-5月,山西省焦炭企業出口量占同期全國340.6萬噸出口總量的11.4%,位列第三。北京同期出口焦炭140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41.1%,位列第一;天津同期出口焦炭98.1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28.8%,位列第二。
五是山西省是我國出口焦炭的主要貨源地。按收發貨地口徑統計,1-5月份,山西省焦炭出口量312萬噸,占全國出口總量的91.6%,全國出口焦炭的主要貨源地為山西省。
前5月焦炭出口呈現量增價跌趨勢的主要原因:一是國家取消焦炭出口關稅和配額管理后,焦炭出口成本下降,提升了出口焦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國內企業及貿易商內生動力增強;二是國外客商營銷規則透明,焦炭外貿主要采用信用證結算,相比內貿賒銷結算的模式具有回款及時、資金安全等優勢,國內焦企通過轉變經營策略,積極拓展國際市場,已簽訂較為穩定的國際貿易訂單。三是我國雖然是全球最大的焦炭生產國和消費國,但國內焦企缺少具有代表性的龍頭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影響力和業務拓展能力十分有限,難以掌握焦炭定價權,嚴重受制于下游企業的采購意愿,缺乏提價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