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從7月1日起,內蒙古下調和取消部分煤炭收費,據初步測算,每噸減免約10元。
據介紹,內蒙古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暫停收取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自治區留成部分;取消鐵路部門向煤炭企業收取的“計劃費”;取消無實質服務內容僅靠提供運輸計劃收取的綜合服務費;降低煤炭企業鐵路物流費用。
內蒙古規定,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由企業按規定自提自用,計入成本,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代收、代管、集中使用;鐵路部門不得強制向煤炭企業收取煤炭運輸保價費。
據介紹,內蒙古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暫停收取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自治區留成部分;取消鐵路部門向煤炭企業收取的“計劃費”;取消無實質服務內容僅靠提供運輸計劃收取的綜合服務費;降低煤炭企業鐵路物流費用。
內蒙古規定,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由企業按規定自提自用,計入成本,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代收、代管、集中使用;鐵路部門不得強制向煤炭企業收取煤炭運輸保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