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越南進口新規正式生效。規定要求,鋼進口商須從越南工業貿易部獲得進口許可,且所有進口鋼材須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測試和質量檢驗。河北鋼鐵集團石鋼銷售中心泰國代表處積極采取措施,對于前期已經簽訂的合同,加快生產和發運,使很多合同避免了受此新規的影響。對于新簽合同,則通知運輸部門盡力延長在目的港的港口免堆期。客戶對石鋼的積極配合表示感謝,為今后的長期合作奠定了基礎。
新規把鋼材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純碳鋼以及合金鋼,第二類為加B或加Cr的碳鋼。上述所有鋼材,均要經過政府指定機構進行測試和質量檢驗。檢驗需14至20天。如果檢驗合格,相關部門出具書面的進口許可,客戶可憑此文件進行提貨。如果檢驗不合,該批鋼材判廢,海關扣留,按廢料處理后的貨款,交給越南進口商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