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鋼股份發布公告,批準公司與鞍鋼集團國際經濟貿易公司(下稱鞍鋼國貿)簽署《礦產品買賣及服務協議》(下稱協議)的議案。
公司表示,為了采購更適合制造球團的鐵精礦原料,保障公司穩定的礦石原料供應,提升生產技術經濟指標,公司董事會批準公司與鞍鋼國貿簽署協議,以批準由鞍鋼國貿為公司提供澳大利亞卡拉拉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拉拉”)生產的礦產品及進口代理銷售服務。采購金額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的交易上限為人民幣5.8億元。
公告顯示,公司購買的鐵礦石為卡拉拉生產的磁鐵礦。按照鐵品位不同,分為標準產品和低標產品。其中標準產品品位為不低于65%而小于67.2%,低標產品品位為不低于59%而小于65%。
代理費方面,公告顯示,鞍鋼國貿收取不高于1.5%的進口代理費,并不高于主要的中國國家進出口公司所收取的進口鐵礦石代理費。
卡拉拉磁鐵礦具有良好的成球性能。與普通鐵精礦相比,具有同化性和液相流動性好、粘結相強度高、連晶強度好的特點,特別適合于球團礦的生產。
卡拉拉磁鐵礦主要用于鞍鋼股份鲅魚圈分公司的生產。通過與鞍鋼國貿的簽約,從而避免從公司本部運輸鐵精礦至鲅魚圈分公司,降低公司的物流成本,同時也解決了鞍鋼集團礦業公司磁鐵礦的供應缺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