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也被俗稱為“白名單”。此次發布的符合規范條件的鋼鐵企業有147家。
工信部指,這一管理措施,使多年來“潛伏”鋼鐵產能露出水面,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鋼鐵行業管理盲區,促進了鋼鐵行業規范經營和產能過剩矛盾化解。
多年來,未經審批的大量鋼鐵產能已經成為管理“盲區”和化解鋼鐵行業產能過剩的最大桎梏。
據統計,從2005年《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發布以來國家審批的鋼鐵項目不足1億噸,但全國鋼鐵產能卻增加了7億噸以上。
工信部原材料司相關負責人指出,行業內大規模項目建設愈演愈烈,國家在控制產能方面基本失控,相當一部分鋼鐵企業游離在行業管理之外,即使一些大型國有鋼鐵企業,也存在大量未經審批自行建設的鋼鐵項目,鋼鐵行業宏觀管理走入了“死胡同”。
2000年,工信部頒布了規范條件,2012年,對規范條件進行修訂。總體來說,規范條件從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工藝與裝備、生產規模、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等6個方面提出了規范要求。
對于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壓縮其生存空間,迫其退出市場,促進化解過剩產能。
例如,2014年初,工信部對2012年12月發布的第二批符合《鋼鐵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做出調整,刪減了河北新金鋼鐵有限公司和廣東陽春新鋼有限責任公司兩家企業。對此,工信部有關人士表示,主要是因為工信部近期接到群眾對于這兩家鋼企的舉報,在環保及生產手續等方面不合規范。
同期,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2014年,中國多地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標。
工信部稱,通過規范管理,一批隱藏多年的小燒結、小豎爐、小高爐、小轉爐、小電爐、中頻爐、橫列式軋機等落后的工藝裝備被拆除淘汰;擬開工或在建的未經審核的新增產能項目停止建設。
由于規范條件對普鋼企業設定了2010年100萬噸的規模要求,堵死了企業通過項目建設新增產能達到規模條件的途徑。此條件的要求下,山東、云南、貴州等地一批企業組建區域性的鋼鐵集團,注銷二級公司的獨立法人資格和營業執照,實現實質性的聯合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