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需求提升受阻
中期內煤焦價格的驅動力不在于穩定的需求存量,而在于需求增量回升或供給側調整,即需求能否超預期繼續增長或供給側出現大幅下滑。就前者而言,我們認為發生的可能性很小:一是,從5月份“權威人士”的談話中,可以看出政策層面有意重新回歸至供給側調整。也就是說,一季度的大規模經濟刺激政策難以持續,需求側的功能僅限定在托底經濟,防止經濟出現斷崖式下跌,為改革贏得時間。二是,從經濟發展規律看,倚重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難以持續。投資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45%,超過上世紀60—80年代韓國和日本30%的水平。三是,房地產政策有所分化,一線城市已經出臺限購措施,部分“過熱”的二線城市限購時間窗口臨近。房地產政策由全面寬松轉向“因城施政,分類調控”,對未來預期有沖擊。如果需求增量上不去,貿易商的主動補庫存行為就無法歸位,價格上漲將缺乏催化劑。
鋼廠向上游轉移經營壓力
從趨勢上看,決定焦炭走勢的關鍵仍在于下游鋼鐵市場供需形勢變化。自4月底以來,鋼材價格已經持續下跌一個多月。6月份,梅雨時節來臨,疊加部分地區開始進入高溫天氣,鋼材消費環比將有所弱化,終端采購量也將減弱,銷售壓力增大,季節性因素對鋼價不利。而鋼廠產量調整將滯后于需求變化進展,鋼鐵行業供需錯配矛盾在深化。作為產業鏈上與鋼材直接相關的品種,焦炭市場對鋼價下跌的反應機制依然順暢。而焦炭行業自身產量仍在不斷提升。近期,山西臨汾、長治等地焦炭價格已經小幅下跌,可以視為焦炭價格開始下跌的先兆。6月份焦炭價格可能會全面松動。
成本效應限制下行空間
供給側改革抑制了煉焦煤市場產量復蘇進程。5月18日,四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其中一項主要措施就是:從2016年開始,全國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產能力,即直接將現有合規產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數后取整,作為新的合規生產能力。276天工作日政策將在5月全面實施。目前,內蒙古、陜西、山西、安徽、山東、河北、河南以及四川等11個省(區)陸續響應,并重新進行產能核定,合法產能將在22.9億噸的基礎上按照系數0.84重新核算后,凈減少3.664億噸。預估2016年全國范圍核定產能可能下滑10%。行業整體政策性限產,造成局部地區煉焦煤資源緊張,山西焦煤5月份四次上調價格。焦煤價格堅挺意味著焦炭下行空間受限。
綜上分析,6月份焦炭市場將延續緩慢下跌走勢,但受總需求穩定和成本支撐,下跌空間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