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境問題凸顯的今天,環保稅開征的腳步越來越近。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環境保護稅法》將在本月進行審議,如果進程順利,環保稅法有望年內出臺,這標志著我國環境保護領域“費改稅”將以立法形式確認固化,稅率有可能根據經濟形勢再適度調高,稅收大頭有望留給地方。
環保稅步入立法快車道 稅率成關注焦點
環保稅開征的腳步越來越近。
近年來,迫于嚴峻的環境形勢,環境治理正從單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齊。早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要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直到2015年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今年初財政部和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后再度報送國務院。
“推動環境費改稅勢在必行。”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我國環境保護收費從1979年開始,已有35年歷史。盡管征收使用管理逐步規范,但還是遇到一系列問題,影響了環境保護政策目標的落實。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收費自身的局限性所致,僅通過完善收費管理制度無法克服。相比彈性大、容易鉆空子的收費,征稅無疑更具有強制性,調節力度也更強。
同時,過去由環保部門“自收自管”的排污費征管模式,也將改為“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協同、信息共享”的環境稅征管模式。
本月進行審議
國務院環保稅法調研組日前已經就相關情況在南京展開調研。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環境保護稅法》將在本月進行審議,如果進程順利,環保稅法有望年內出臺。
早在2015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今年初財政部和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后再度報送國務院。據《意見稿》,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的稅額分別為1.2元和1.4元,固體廢物每噸稅額從5元到30元不等。
因此,雖然《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基本一致,但各地調控空間大,而且對排放超標的行為懲戒力度加大。省級人民政府可以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規定的稅額標準上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并報國務院備案。
并且,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計征;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征。
稅率或將迎來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基本一致,費率較低,這也讓業界對《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的效果頗為擔憂。對此,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坦言:“環保費率如果只是對原來排污費的平移或者增幅不高,對減排效果的預期影響肯定就不會那么明顯。”
事實上,在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賈康在其《關于加快環境保護稅立法的提案》中也指出,若在征收標準上偏于保守,在我國目前向環境污染宣戰的大背景下,并不利于有效調動企業的減排積極性。可以參照一些省市已自行調高的環境費率作優化設計。
誠如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排污費水平均已提高到每千克10元,遠高于《征求意見稿》中每千克1.26元、1.26元和1.4元的水平。據測算,我國電廠脫硫脫硝成本分別為每千克2元和5元,均高于《征求意見稿》中每千克1.26元的水平。如果不調高征收標準,開征環境保護稅對減排的促進作用會大打折扣。
某知情專家指出,《環境保護稅法》不是簡單地費改稅,里面留了很多改動空間;《環境保護稅法》是要確定征收相應的稅目,具體稅率的大小還可以不斷修改,最近1—2年內可能將對稅率繼續修改。此外,在環保稅征收問題上也存在一定爭議。比如,《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取消由地方環保部門征收排污費,改為由稅務部門征收環境稅,而這或將降低環保部門的參與積極性。
對此,上述專家表示,此前地方征收的排污費中有一部分是可以用作當地環保部門建設的。費改稅之后,如果不讓他們征收,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的積極性肯定不高。
稅收或偏向地方
環保稅稅負理想的參照標準就是污染物治理的成本。目前中國對規模以上大企業的排污費征繳率達90%以上,但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預影響了排污費收繳率。
“2013年,中國本應征收污染物排放費用總計575億元,但實際只征收了不到40%。”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在賈康看來,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環境稅的開征,可以引發相關的行政、司法、社會管理體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取代現有針對排污的行政性收費,將其與部門利益脫鉤。
而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隨著環保稅的出臺,一方面,征收力度的大幅加強,將為國家環保投資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利好環保政策、標準的執行;另一方面,將促使企業主動追求節能減排,加速環保投資,間接加速上游產業的優勝劣汰,促使僵尸企業的退出。
“對污染排放的收費是政府治理環境和公共財政發展過程中的過渡形式。近15年來,國家推出了多項財政政策,對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新能源利用、環境治理及相關研發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資金加以扶持。以2016年的財政投入為例,今年預算內投資重點是生態文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環境保護重點示范和重大工程,中央財政將安排80億元用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其中,環境治理工程35億元,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45億元。”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表示。
環保稅步入立法快車道 稅率成關注焦點
環保稅開征的腳步越來越近。
近年來,迫于嚴峻的環境形勢,環境治理正從單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齊。早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要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直到2015年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今年初財政部和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后再度報送國務院。
“推動環境費改稅勢在必行。”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我國環境保護收費從1979年開始,已有35年歷史。盡管征收使用管理逐步規范,但還是遇到一系列問題,影響了環境保護政策目標的落實。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收費自身的局限性所致,僅通過完善收費管理制度無法克服。相比彈性大、容易鉆空子的收費,征稅無疑更具有強制性,調節力度也更強。
同時,過去由環保部門“自收自管”的排污費征管模式,也將改為“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協同、信息共享”的環境稅征管模式。
本月進行審議
國務院環保稅法調研組日前已經就相關情況在南京展開調研。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環境保護稅法》將在本月進行審議,如果進程順利,環保稅法有望年內出臺。
早在2015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今年初財政部和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后再度報送國務院。據《意見稿》,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的稅額分別為1.2元和1.4元,固體廢物每噸稅額從5元到30元不等。
因此,雖然《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基本一致,但各地調控空間大,而且對排放超標的行為懲戒力度加大。省級人民政府可以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規定的稅額標準上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并報國務院備案。
并且,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計征;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征。
稅率或將迎來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基本一致,費率較低,這也讓業界對《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的效果頗為擔憂。對此,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坦言:“環保費率如果只是對原來排污費的平移或者增幅不高,對減排效果的預期影響肯定就不會那么明顯。”
事實上,在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賈康在其《關于加快環境保護稅立法的提案》中也指出,若在征收標準上偏于保守,在我國目前向環境污染宣戰的大背景下,并不利于有效調動企業的減排積極性。可以參照一些省市已自行調高的環境費率作優化設計。
誠如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排污費水平均已提高到每千克10元,遠高于《征求意見稿》中每千克1.26元、1.26元和1.4元的水平。據測算,我國電廠脫硫脫硝成本分別為每千克2元和5元,均高于《征求意見稿》中每千克1.26元的水平。如果不調高征收標準,開征環境保護稅對減排的促進作用會大打折扣。
某知情專家指出,《環境保護稅法》不是簡單地費改稅,里面留了很多改動空間;《環境保護稅法》是要確定征收相應的稅目,具體稅率的大小還可以不斷修改,最近1—2年內可能將對稅率繼續修改。此外,在環保稅征收問題上也存在一定爭議。比如,《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取消由地方環保部門征收排污費,改為由稅務部門征收環境稅,而這或將降低環保部門的參與積極性。
對此,上述專家表示,此前地方征收的排污費中有一部分是可以用作當地環保部門建設的。費改稅之后,如果不讓他們征收,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的積極性肯定不高。
稅收或偏向地方
環保稅稅負理想的參照標準就是污染物治理的成本。目前中國對規模以上大企業的排污費征繳率達90%以上,但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預影響了排污費收繳率。
“2013年,中國本應征收污染物排放費用總計575億元,但實際只征收了不到40%。”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在賈康看來,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環境稅的開征,可以引發相關的行政、司法、社會管理體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取代現有針對排污的行政性收費,將其與部門利益脫鉤。
而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隨著環保稅的出臺,一方面,征收力度的大幅加強,將為國家環保投資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利好環保政策、標準的執行;另一方面,將促使企業主動追求節能減排,加速環保投資,間接加速上游產業的優勝劣汰,促使僵尸企業的退出。
“對污染排放的收費是政府治理環境和公共財政發展過程中的過渡形式。近15年來,國家推出了多項財政政策,對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新能源利用、環境治理及相關研發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資金加以扶持。以2016年的財政投入為例,今年預算內投資重點是生態文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環境保護重點示范和重大工程,中央財政將安排80億元用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其中,環境治理工程35億元,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45億元。”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