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們就來看看證監會在查處操縱市場類案件方面使用哪些尖端“武器”,讓這些大鱷們無所遁形。
武器一
“圍而不打”的戰略、地毯式排查
我們來看個案例,即胡坤明操縱“九洲電氣”等股票案。
2014年4月以來,黎潤添等數十個賬戶在“九洲電氣”、“量子高科”和“鼎捷軟件”等多只股票交易中,涉嫌操縱股價。2016年5月18日,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罰沒合計600余萬元。
證監會調查人員發現,該案的操縱行為呈現三個特點:
一是從操作手法看,本案操作手法嫻熟,違法者在日常交易中,精心選擇時點、委托檔位、委托方式等,企圖規避監管。
二是關鍵涉案人完全隱身幕后,直接線索無法將其關聯起來,而直接推定證據鏈缺失。
三是部分涉案人嫌疑人還有過被刑事調查的經歷,反偵查、反調查能力很強。
每個案子都有其特殊性,針對以上特點,證監會調查人員制定了“圍而不打”戰略。
進場前,調查組利用案件還原法,通過大數據分析、細節比對、反復推演等方式,圍繞涉案嫌疑人構建完整的涉案模式、操作細節和過程。
稽查人員在首次進場時,調查組精心采用“圍而不打”的戰略,在四個關鍵場所部署兵力,同時加強說服工作,向核心當事人喊話,要求其主動現身交待問題。
為使當事人放棄僥幸心理,調查人員對案件還原中的6個重要涉案地點集中突擊、地毯式排查、精心取證,對9個關鍵人開展嚴肅詢問,向幕后嫌疑人釋放強大的壓力信號。在多重、多種、多維的壓力下,幕后嫌疑人最終同意出面接受調查人員的調查。
盡管重點嫌疑人表面同意見面,但調查組判斷,當事人極有可能已商量好反調查策略。調查組在嚴密推演基礎上,及時調整戰術,將分散在多地、多個戰場的兵力全部集中,為實施重點突破演練了多個技戰術。為此,各路調查人員深夜退房、臨時訂票,凌晨出發,于次日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完畢。
不出調查組所料,多名當事人果然以做偽證的方式百般抵賴、謊話連篇。調查人員沉著應對,按照技戰術有序展開攻勢,從核對細節,說理釋法,到出示證據、陳述理由。在信息優勢、心理攻勢和鐵的事實面前,嫌疑人最終不得不承認了違法違規的事實。
武器二
順藤摸瓜、自創分析模板
我們來看看任良成操縱市場案,這是對累犯的二次處罰,涉及金額超過3億元。
2016年11月,證監會再次對累犯任良成的操縱市場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約1億元,并處以約2億元罰款。2015年,證監會曾對任良成市場操縱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倍罰款。
任良成是誰?他在資本市場沉浸多年,經驗豐富,是上海任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在交易所推出大宗交易模式后,任良成以上海任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平臺,專營股票大宗交易業務,業務規模位居同行前列。
具體來看看他是怎么進行違法違規動作的。
一是利用大宗交易跨平臺操縱,大宗交易在股票二級市場交易之外提供了一種特殊的流動性服務,活躍了市場。但實際運行中,容易淪為市場操縱行為的“溫床”。市場上資金充裕的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平臺接盤大量股票籌碼,為了獲取二級市場“零售價”與大宗交易“批發價”的價差,想方設法實施跨交易方式操縱。任良成之前曾在大宗交易當日尾市拉抬股價被查處,此次又變化手法,改用大額申報、高價申報等手段在盤中拉抬股價;
二是操縱多只股票、操縱意圖明顯、交易金額和獲利金額巨大。任良成大宗交易折價買入部分股票后,市場行情較好,本可以輕松實現“無風險套利”,仍拉抬股價,以謀取二級市場賣出價與大宗交易買入價之間更大的差價和利潤空間。
面對這么一位經驗老道的“資深人士”,調查組順藤摸瓜,現場調查第一時間核實任良成公司員工人數、身份信息、賬戶開立等情況,最終在20多個嫌疑賬戶的基礎上,又發現了其他80多個關聯賬戶。
針對涉案的100多個證券賬戶,調查組在執法力量不足情況下,統籌安排,科學分配有限的調查資源,同地域不同案件互相兼顧,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所有賬戶資料的調取工作,減少了外圍取證時間,提高了辦案效率。
本案涉及賬戶數量眾多,而且既有單一的連續交易操縱,又有大宗交易相關市場操縱,后期數據分析量大。針對1200多次大宗交易行為和340多只股票,調查組自創了指標分析模板,綜合多項指標篩查交易異常股票,科學判斷操縱期間,根據多項微觀指標明確操縱行為,提高了案件認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證監會對任良成的第二次行政處罰,決定沒收其非法所得,對其處以兩倍罰款。通過加大處罰幅度,向市場表明,證監會維護證券市場秩序的堅定決心與能力。
證監會調查人員表示,對于多次涉案、屢次違法的人員,證監會會在市場監控環節重點盯防,一經發現再次違法違規,必將嚴懲。該案的查處對于大宗交易市場參與者將產生“敲山震虎”的作用,鄭重提醒大宗交易接盤方、上市公司的股東等參與者不要妄圖操縱二級市場,實現股價拉抬后的逢高減持,有利于大宗交易市場制度完善和規范發展。
武器三
苦干加巧干、另辟蹊徑
說起操縱市場案,不得不提到中鑫富盈、吳峻樂合謀操縱“特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案,因為涉案金額較大被市場廣泛關注。
證監會2016年4月25日作出行政處罰,認定中鑫富盈、吳峻樂通過集中資金及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所控制賬戶之間交易等方式,合謀操縱“特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違反了《證券法》,最終對相關當事人處以共計約11.11億元的罰沒款。
證監會調查人員回憶,此案涉案金額巨大。
從交易金額看,中鑫富盈、吳峻樂在涉案期間買入“特力A”金額超過0.50億元的有12個交易日,超過1億元的有6個交易日,最高的一天成交金額2.46億元,占市場成交金額的33.24%;買入“得利斯”金額超過0.50億元的有11個交易日,超過1億元的有7個交易日,最高的一天成交金額1.90億元,占市場總成交金額的42.70%。
從獲利金額看,中鑫富盈、吳峻樂操縱“特力A”股票價格分別獲利1.47億元和1.73億元。
同時,當事人利用傘形信托隱居幕后,證券公司留存的只是信托公司這一層面的資料,比如賬戶名稱不顯示子賬戶名稱等,給調查賬戶實際控制關系增加了困難。此外,當事人合謀操縱股價,在接受調查過程中建立攻守同盟,傳統的調查手段往往難以發揮作用。
接案后,調查組針對本案大部分賬戶屬于傘形信托,涉及賬戶眾多,通過傳統方式確定賬戶控制關系費時費力的情況,調查組發揮經驗優勢,苦干加巧干,另辟蹊徑,成功鎖定了隱身幕后的賬戶實際控制人。在掌握大量旁證信息的基礎上,調查組兵分兩路、緊密協同,辛苦工作,成功取得關鍵性突破,最終確定了中鑫富盈、吳峻樂合謀操縱“特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的違法事實。
武器四
大數據、協調合作
“搶帽子”戲法是較為常見的一類操縱市場手法,朱煒明案堪稱其中典型。
2016年7月12日,證監會對朱煒明涉嫌操縱市場及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案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4526731元,并處以1317763元罰款。同時,證監會將朱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違法事實方面,證監會調查人員發現,原國開證券經紀人朱煒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親屬的證券賬戶事先購買了利源精制、萬馬股份、博暉創新、三泰電子、北京君正、富奧股份、天原集團、上海物貿、襄陽軸承、神劍股份等多只股票。隨后,朱煒明利用其在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的身份,在第一財經晚間的“談股論金”節目中公開評價、預測上述股票,并在節目播出后的3個交易日內賣出,獲利近50萬元。同時朱煒明通過其控制的親屬證券賬戶進行證券投資交易,交易金額約4000萬人民幣。
證監會調查人員認為,本案有四方面特點,一是涉案人員身份特殊。朱煒明系國開證券的經紀人,在證券市場有長期的工作和投資經驗,且在上海市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身背耀眼光環,是一名有較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二是社會影響大,覆蓋面廣。朱煒明善于發揮其表現能力,積極參與各種線上、線下的投資者見面會、宣講會,微博賬戶被數十萬股民關注,業內知名度高,并通過第一財經等受眾廣泛的衛視頻道直面廣大投資者,在電視節目上夸夸其談,吸引無數投資者眼球。
三是違法周期長,行為惡劣。朱煒明在其擔任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欄目擔任特邀嘉賓的2-3年期間內持續使用“搶帽子”手法拉抬其所持有的股票價格,炒作多只股票,交易金額約4000萬人民幣,獲利數十萬元,在普通股民中的影響十分惡劣。
四是調查對象采取了一定的規避調查手段。朱某利用其與其父母共同居住的便利,讓其父母為其辦理證券開戶、資金劃轉等業務。
對此,證監會調查組人員采用了一系列手段和方法的創新,有效加速了案件的推進。
一是采用技術手段,優化分析框架有效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該案時間跨度長達2-3年,涉案嫌疑人朱某參與制作的第一財經頻道“談股論金”多達200多期。調查組迅速從視頻網站、網盤、第一財經官方網站等公開的媒體平臺上獲取了上海第一財經頻道的“談股論金”欄目數百份視頻資料,并利用視頻分析軟件逐一分析,統計出朱某作為特邀嘉賓參與“談股論金”欄目時推介股票的詳細信息,推進了調查工作進展。
二是調查從快從細??紤]到調查對象有豐富的媒體經驗和人脈資源,從掌握的初步線索看,有意識規避調查的跡象非常明顯,調查一旦啟動,涉案人員可能會采取進一步動作毀滅相關證據。因此,要“兵貴神速”,力爭從快從細查實本案。
三是嚴守保密紀律、全力突破調查瓶頸。為了避免嫌疑人隱瞞、毀損證據,甚或潛逃境外,調查組采取了多項保密措施,調查組嚴守保密紀律,強化保密責任意識,為案件調查順利進行創造了條件。隨著案件事實的逐步清晰,調查組迅速啟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主要涉案對象實施了邊控手段,防止相關人員脫逃,實現了及時辦理,快速移送。
業內人士指出,該案的及時查辦為證券行業從業人員劃定了醒目的紅線,再次給證券從業人員和投資者敲響了警鐘,一是證券從業人員必須嚴守職業操守,踐行行業規范,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從業人員不能利用自己獨特的社會地位和職務優勢,以內容虛假、夸大或不確定的信息影響股價。
二是本案涉案人員在長期在公開媒體為其個人所持有的股票搖旗吶喊,拉抬股價未被發覺,也警示著證券行業須反思對從業人員參與證券類節目的內控有效性,對參與證券類媒體節目的關鍵人員加強審核,增強制度約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識的教育,有效維護證券市場的公信力。
三是該案再次提醒廣大投資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投資過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輕信“股評”或薦股,堅持獨立思考和判斷決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編制的圈套。
證監會相關人士指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近年來操縱市場違法行為持續高發多發,呈現出賬戶關聯隱蔽化、操縱手法多樣化、操縱期間短線化等特點,而且信息型、跨市場型、跨產品型、技術優勢型操縱逐步出現。面對新的執法形勢,證監會將堅持“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政策,將稽查執法作為重要核心工作抓緊抓好,持續加大對包括操縱市場在內的各種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