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綜合考慮污染程度進行預警響應分級,徐州市將預警從低到高依次分為Ⅲ、Ⅱ、Ⅰ三個級別,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SO2小時濃度達到5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72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監測到SO2小時濃度達到6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未來持續96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200以上,或預測未來持續24小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達到450以上,或監測到SO2小時濃度達到800微克/立方米以上。
可跨自然日計算未來24小時、48小時、72小時、96小時。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重點行業減排措施參考
一、鋼鐵企業
Ⅲ級減排措施:燒結、球團工序限產30%,加強無組織廢氣治理和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Ⅱ級減排措施:燒結、球團工序限產50%,加強無組織廢氣治理和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Ⅰ級減排措施:燒結、球團、軋鋼工序以及石灰窯全部停產,加強無組織廢氣治理和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二、焦化企業延長焦爐結焦時間,加強無組織廢氣治理和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三、水泥企業停產,加強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四、鑄造企業停產,加強料場保濕抑塵,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五、石化企業調整運行裝置的加工量,減少生產負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優先停用工藝流程末端的裝置,并保障對裝置啟停非正常工況尾氣的火炬焚燒;根據加工量降低水平,降低原料及產品的裝卸和存儲量,減少車輛運輸頻次;加強治污設施運行維護,增加對動靜密封點、儲罐、廢水處理設施的巡檢頻次,嚴控無組織排放;增加廠區內道路保潔頻次。
六、涂料制造企業停產,加強各類罐體的密閉,加強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七、塑料制品企業停產,加強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暫停運輸車輛進出廠。
八、汽車制造企業涂裝車間限產或停產,裝焊、總裝車間停產,加強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減少車輛運輸頻次,增加廠區內道路保潔頻次。
九、家具制造企業機加工、涂裝工序限產或停產,膠粘、貼面工序停產,加強除塵、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減少車輛運輸頻次,增加廠區內道路保潔頻次。
十、包裝印刷企業印刷機、膠裝機、覆膜機等限產或停產,加強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減少車輛運輸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