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長沙市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落實購房訂金保護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進一步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文件規定,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的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訂金將自動轉為定金。相關條款須明確寫入認購書,確保執行透明。此外,長沙縣同步發布“現房樓盤名單”(入選條件: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長沙縣從今年開始將“無理由退訂”服務推廣至全縣范圍,形成更完善的消費者權益保障體系。分析認為,此政策旨在為市場注入強心劑,進一步規范行業行為,推動長沙縣房地產企業向“質量驅動”轉型。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強調,后續將加強監管,確保政策落地實效,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