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出臺《2014年機關職能部門綜合績效考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機關職能部門實施新的綜合績效考評辦法。與往年不同,新考評辦法考評原則、考評方式有所改變,關鍵績效指標評價和管理評價相結合,突出以指標評價部門、用業績考核部門,推動機關職能部門與二級單位聯動考核。
《辦法》運用“360度考評反饋法”,對機關職能部門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綜合評價。為推動機關職能部門與二級單位的聯動考核,設置部門關鍵績效指標,分兩類設定評價系數,部門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按主要績效指標(60%)與掛鉤完成指標(40%)設置指標體系,分別設置不同權重,前者按完成情況對應系數進行獎勵,后者按實際完成率兌現獎勵,考核按月進行,年度累計。月度關鍵績效指標評價與半年預評、全年總評相結合,評價結果與機關職能部門績效薪酬結算部分的一定比例掛鉤浮動,半年預評分數的60%和上年度總評分數的40%作為部門績效薪酬結算依據。
考評方式包括重點管理責任管理考核、上級考核、部門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機關日常工作考核、機關職能部門互評及二級單位逆向測評。
《辦法》規定,全年總評根據部門重點管理責任管理考核評價分數(30%)、部門效益指標得分(10%)、部門關鍵績效指標得分(40%)、機關工委日常工作考核分數(10%)、機關職能部門互評及二級單位逆向測評分數(10%)和綜合加分六部分組成,設置不同的權重,匯總計算出部門全年總評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