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鋼集團公司從10月開始,用3個月時間,在全公司開展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對象是公司副處職以上領導干部,內容是違反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議事規則,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條子等方式,插手干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招標投標、建設管理、資金管理使用、竣工驗收和物資采購等,為其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專項治理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綜合治理三個階段進行。12月30日前做好整改工作,2016年1月1日后,治理工作轉入常態化。
在動員部署階段,集團公司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專門動員部署,制定專項治理方案;自查自糾階段由各單位、部門組織專項治理對象如實填寫《公司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10月31日前,統一收集報公司紀委;同時,公司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單位、監理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主動填寫《反映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情況報告表》或自述材料報公司紀委;綜合治理階段盯住重點對象、重點項目,對發現的問題于12月30日前做好整改工作,對發現的涉及上級管理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由各單位紀委填寫《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報告表》報公司紀委。
此次專項治理將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規、寬嚴相濟、教育與懲處并重的原則,切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各單位紀委正各司其職,牽頭組織協調,明確治理內容,把握時間節點,落實有關要求,力求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此次專項治理對象是公司副處職以上領導干部,內容是違反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議事規則,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條子等方式,插手干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招標投標、建設管理、資金管理使用、竣工驗收和物資采購等,為其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專項治理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綜合治理三個階段進行。12月30日前做好整改工作,2016年1月1日后,治理工作轉入常態化。
在動員部署階段,集團公司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專門動員部署,制定專項治理方案;自查自糾階段由各單位、部門組織專項治理對象如實填寫《公司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10月31日前,統一收集報公司紀委;同時,公司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單位、監理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主動填寫《反映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情況報告表》或自述材料報公司紀委;綜合治理階段盯住重點對象、重點項目,對發現的問題于12月30日前做好整改工作,對發現的涉及上級管理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由各單位紀委填寫《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報告表》報公司紀委。
此次專項治理將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規、寬嚴相濟、教育與懲處并重的原則,切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各單位紀委正各司其職,牽頭組織協調,明確治理內容,把握時間節點,落實有關要求,力求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