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新聞社報道,不愿具名知情人士表示,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煤礦企業不得向所屬煤礦下達超過公告、公示生產能力的生產計劃和相關經濟指標。
知情人士稱,這份日期為3月12日的通知要求未納入產能釋放礦井必須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生產規定,即按照不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84%組織生產。
知情人士稱,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仍進行生產的煤礦,懲罰措施包括實施關閉、追究煤礦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等。
彭博兩次致電山西煤炭工業廳尋求置評,但未獲接聽;煤礦安全監察局未具名人士不愿置評。
注:知情人士此前稱,國家發改委昨日召開煤炭工作會議,涉及2017年煤炭去產能安排,以及全年煤炭需求等。
知情人士稱,這份日期為3月12日的通知要求未納入產能釋放礦井必須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生產規定,即按照不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84%組織生產。
知情人士稱,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仍進行生產的煤礦,懲罰措施包括實施關閉、追究煤礦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等。
彭博兩次致電山西煤炭工業廳尋求置評,但未獲接聽;煤礦安全監察局未具名人士不愿置評。
注:知情人士此前稱,國家發改委昨日召開煤炭工作會議,涉及2017年煤炭去產能安排,以及全年煤炭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