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石油、煤炭傳統(tǒng)能源會產能大量的二氧化碳,形成溫室效應,威脅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平衡和人類生存,因此節(jié)能減排、綠色發(fā)展正在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2015年12月,《巴黎協(xié)定》成為《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繼《京都議定書》后第二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xié)定。這是史上第一份覆蓋近200個國家和地區(qū)的全球減排協(xié)定,建立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平衡的全球氣候治理模式,為工業(yè)化國家制定了整體的減排目標,并通過分解產生每個國家的具體量化任務。
碳關稅,也稱邊境調節(jié)稅,它是對在生產國內沒有征收碳稅或能源稅、存在實質性能源補貼國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主要是發(fā)達國家對從發(fā)展中國家進口的排放密集型產品征收的一種進口關稅。碳關稅的概念最早由法國前總統(tǒng)希拉克于2007年提出,提出這一設想的原因在于,歐盟各國認為部分企業(yè)為了規(guī)避嚴格的碳減排措施和高昂的碳減排成本,將生產轉移到管制較松的國家和地區(qū),造成碳泄漏。換言之,歐盟認為進口商品的排放量不斷上升一方面破壞了歐盟為減排做的努力,另一方面減排成本較低商品的大量進口導致歐盟企業(yè)面臨不公平的價格競爭。
自2020年1月《歐洲綠色協(xié)議》通過以來,碳關稅便進入落地的快車道。同年3至10月,歐盟委員會走完了行業(yè)、公眾咨詢程序。2021年3月10日,歐洲議會通過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碳關稅決議——《邁向與WTO兼容的歐盟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7月歐委會首次提出碳關稅提案,并計劃于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今年3月15日,歐盟理事會就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相關規(guī)則達成協(xié)議。這一進展并不意味著歐盟碳關稅已經走完立法程序,而是繼歐委會之后,歐盟理事會也形成了自己的碳關稅方案。歐洲議會的方案預計在今年7月確定。然后就進入三方協(xié)商階段,以達成最終通過的法律文本。
2、碳關稅具體內容
歐盟碳邊境調節(jié)制度(CBAM)要求歐盟進口商在進口特定種類產品時,參照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碳排放價格,繳費購買相應的碳含量交易許可。進口許可證的價格將由歐委會參考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tǒng)的價格決定。目前,特定種類包括了五大類的產品,即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材。從時間來看,2023-2025年是碳關稅實施的過渡期,進口產品無需繳納碳關稅,但進口商需每季度提交包括當季進口產品總量、產品直接和間接碳排放量等信息在內的報告。2026年起,歐盟將正式全面開征碳關稅。
3、碳關稅的計算方法
碳關稅稅基:碳關稅的稅基是碳排放量,CBAM采用國際通常做法,按化石燃料消耗量折算的CO2排放量為計稅依據(jù)。
排放量(噸CO2)= 質量(噸、兆瓦時)× 排放強度(噸CO2/噸、噸CO2/兆瓦時)
碳排放量扣除:為使進口產品和歐盟產品承擔相同的碳排放成本,在碳排放額度可量化的前提下,CBAM規(guī)定了以下兩種扣除情形:
(1) 為避免歐盟企業(yè)獲得雙重保護,在進口商應稅碳排放量中可根據(jù)歐盟同類產品企業(yè)獲得的免費排放額度相應調整,相當于稅基調整。
(2) 為避免進口產品被雙重征稅,在進口商應稅碳排放量中應扣除進口產品在其生產國已經支付的碳排放額度,相當于稅額抵扣。
4、碳關稅對國內鋼材出口的影響
據(jù)統(tǒng)計局數(shù)據(jù),2021年我國鋼材總產量為13.37億噸,出口量為6690萬噸,占產量的5%。出口目的地中,東南亞、南美、非洲、中東等地區(qū)占比超過一半,歐盟七國僅占4%。事實上,2015年之后歐盟對中國熱卷、厚鋼板等鋼材以多次反傾銷為由征收高額關稅,且歐盟規(guī)定每年對中國26種鋼材的進口配額僅約200萬噸左右,因此近年來中國對歐盟鋼材出口銳減。從數(shù)量上看,歐盟征收碳關稅形成的進一步出口邊際減量對我國整體鋼材需求產生的直接影響并不大。
分品種看,我國向歐盟出口以板材為主。2020年我國向歐盟出口鍍層板98萬噸、涂層板53萬噸、鍍鋅板46萬噸,合計占比超50%。受疫情后鋼鐵需求復蘇刺激,歐盟板材市場價格較高,且我國出口歐盟多以高附加值品種為主,因此出口單價較高,綜合效益較好。目前我國政策導向是限制低端產品出口,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長遠來看歐盟的消費市場對我國產業(yè)結構升級來說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我國長流程碳排放量約為1.8~2.2t.CO2/t.CS,獨立電爐碳排放量約為0.4~0.8t.CO2/t.CS。由于出口歐洲以板材為主且以大型鋼廠居多,因此我們以寶鋼的噸鋼碳排放量1.94噸測算,按照3月11日歐盟碳價76.39歐元/噸,從2026年開始若不考慮其他價格影響因子,中國出口至歐盟的鋼材價格將增加148.2歐/噸左右,較當前歐盟CFR熱卷價格增幅約12%。據(jù)能源基金會測算,CBAM實施后將對我國鋼鐵產品增加26-28億元碳關稅。
不過對于歐盟本土鋼鐵企業(yè)來說,到2035年同樣將不再獲得免費碳排放配額。與歐盟各鋼廠的碳排放量相比,寶鋼與歐盟大型鋼鐵制造商高爐碳排放量并無明顯差別,噸鋼碳排量甚至少于塔塔、安賽樂米塔爾。因此,碳關稅對我國鋼材出口價提升的影響與歐盟本土鋼企相差無幾。為此,歐盟在立法草案中專門新增了一條將海運排放納入碳市場,針對外國鋼企用意明顯。隨著我國“雙碳”戰(zhàn)略的實施,若頭部鋼企能夠進一步降低噸鋼碳排放,產生的超額利潤還是有機會形成競爭優(yōu)勢。
5、總結
歐盟推動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一方面是為了推動全球節(jié)能減排,另一方面主要還是為了保護本國企業(yè)競爭力。對于我國來說,由于出口到歐盟的鋼材量本來就很少,且增加的碳稅與歐盟本土企業(yè)相差無幾,因此短期內影響不大。不過從長遠來看,隨著發(fā)達國家經濟增幅放緩,以綠色壁壘、技術壁壘為條件的新貿易保護主義浪潮日趨高漲,除歐盟外,其他國家和地區(qū)也有可能逐漸開始推行碳關稅政策。為了跨越這些貿易壁壘,我國鋼企仍需提高研發(fā)水平,繼續(xù)降低噸鋼碳排放,同時也要積極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增強碳議價能力,增強我國鋼材及其他商品的出口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