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煤炭產業平穩健康發展,陜西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物價局和省地稅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煤企稅費征收工作的通知”,停止取消多項基金和收費項目。
這些基金和收費項目停止征收
據了解,停止征收的基金和收費項目包括,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礦維簡費、煤炭安全生產管理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煤炭計量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煤礦維簡費、煤炭安全生產管理費由企業按規定標準提取,并按規定用途使用,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此外,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煤炭計量站,只準對出入本礦運煤車輛辦理計量監督和票據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多個違規的基金和收費被取消
各地、各部門凡未經國務院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省政府或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準設立的收費必須一律取消。有關市、縣政府及部門擅自違規設立的各種基金收費項目。具體包括運煤專線建設基金、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安全押金、煤炭出境管理費、煤炭資源開發補償費、環境治理補償費、采空區治理費、煤炭運銷管理費、IC卡費、中煤規費、標識卡費等。有關市、縣政府和部門重復收取的水資源費、排污費等違規收費行為。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保留、恢復或變相保留、恢復不合法、不合規的涉煤收費。對不按規定清理整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亂征收行為,要從嚴查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